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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

    2021-12-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15〕13号)、《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精神,大力推进全省共青团深化改革,不断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团中央关于共青团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围绕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总体要求,按照“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目标任务,坚持青年导向、基层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重视基层、充实基层、活跃基层、巩固基层,以改革创新精神,着力破解制约共青团事业发展的思维定式、体制机制和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开创全省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二、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一)突出政治性灵魂,引导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1. 坚持全团抓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首要任务。站在理想信念的制高点,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广大青少年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实施“红色基因代代传”工程为主抓手,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筑牢青少年理想信念之基。创新教育引导方式,坚持分层分类,瞄准不同领域不同年龄不同层次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实施精准引导。深入开展青年骨干培养、青年文化艺术展示、青年典型选树宣传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壮大教育引导队伍,统筹建好共青团网络宣传队伍,培养一批团干部、大学生村干部、青年企业家、青联委员宣教工作者,持续传播正能量。建立和完善青年理论专家库、大骨班导师库、新媒体大V库等,组建江西公益组织服务联盟、文艺青年联谊组织,丰富思想宣传文化工作力量和教育资源。探索建立共青团重点工作思想政治引领作用评价机制。

    2. 坚持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从少年儿童抓起。广泛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等活动,普遍传播党对少年儿童的期望和关怀,引导少年儿童认知理解党、团、队的组织关系,培养对党的朴素感情。开展“城乡少年儿童手拉手”“雏鹰争章”“寻找江西最美少先队员”“少年演说家”“好习惯伴成长”等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把政治启蒙作为主要内容,利用少先队活动课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以六一儿童节、国庆节、建队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推动少先队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加强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不断拓展少年儿童教育的新空间。积极开发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歌曲、动漫、视频、游戏等少先队文化产品。办好“江西红领巾”微信公众号等少先队新媒体,增强教育的有效性。

    3. 坚持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线上线下融合。团内加强新媒体矩阵和互联网行业团建工作,团外成立青少年新媒体联盟,形成覆盖广泛的新媒体思想引领工作体系。借助专业和市场力量,创作推广富有思想性、时代性、感染力、正能量的青少年网络文化产品,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有效传播党的声音和正确价值导向,让主旋律、好声音唱响网络空间。加强全省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带动广大青年争做中国好网民,不断壮大网上正面力量。通过常态化培训、宣传和实战等,加强网络宣传和新媒体工作力量,切实提高建网、用网、占网和舆论引导的能力水平。

    (二)突出先进性着力点,组织团员青年建功立业

    4. 强化服务大局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十六字方针和重大发展战略,组织动员青年为实现“提前翻番、全面小康”建功立业。围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年经贸交流,组织主题广泛的访问考察、项目洽谈等活动,为实现“一点、四区、五地”规划目标和“五个强省、五个江西”战略目标,以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昌九一体化以及支持共青城发展等重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引进人才、技术、项目和资金。围绕服务脱贫攻坚工程,以“青春圆梦”行动为龙头,充分发挥希望工程、1%工程的品牌和资源优势,广泛撬动社会资源服务精准脱贫工作。整合各级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青年学生骨干等青年人才资源,与贫困乡村青少年“点对点”“点对多”“多对多”结对帮扶脱贫。引导在外赣籍优秀青年反哺家乡脱贫。结合共青团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支持发展农村青年电商,培养一批精准脱贫的青年带头人。围绕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主动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有关事项,积极协助做好政府青少年事务;引导青年参与基层民主协商,组织青年积极参与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推荐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依法履行社会监督责任;进一步夯实“临时班级-阳光班级-专门学校-观护基地”的一体化、链条式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工作体系,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绿动赣鄱”行动。全面开展共青团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推进青少年节能减排行动,创建一批“青少年绿色家园”。通过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培训、项目资助等方式,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5. 强化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团组织。注重常态学习,量化学习考核,通过下发学习清单,开设团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组织省、市两级主题读书班、“青春路上党旗扬”报告会、青年干部讲坛、读书沙龙等,使团干部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拓宽联系渠道,聚焦青年关切,以返乡创业青年、特殊青少年群体、农村留守青少年等为服务主体,对接党政工作力量,全面推进“微心愿”活动,提升团组织服务青少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运行机制,盘活组织设置,通过博士服务团、服务赣籍在外优秀大学生、驻外团组织等工作,为江西发现人才、网络人才、引进人才找准切入点,切实当好桥梁。

    6. 强化新常态下团干部的先进性和引领作用。在新常态大背景下,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团的自身建设和工作各方面,扎实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突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引导团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看齐意识,切实加强团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团干部的先进性。在密切与青年的常态化联系、充分听取青年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德修养、提升素质能力、爱岗敬业奉献。

    7. 强化团员先进性意识。制定团员发展规划,强化县域统筹,坚持团员标准,严格入团程序,保持合理发展批次,保持合适团青比例,用三年时间将初、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定期开展团员意识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健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创造民主氛围,激发团员荣誉感。规范完善入团仪式,增强仪式的规范性和感染力,强化和规范团旗、团徽、团歌的使用。推动各级团组织按期换届,有序扩大民主选举差额比例,探索推进基层团委由团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把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作为基层团组织的重要职责,争取党组织将“推优”工作纳入党员发展规划,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程序,实现党员、团员队伍建设有效衔接。深入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引导团员做网络文明志愿者,争当“中国青年好网民”,不断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从教育培训、困难帮扶、团员互助、交流分享等方面入手,加强团员服务工作,加大对优秀团员的宣传表彰力度。严肃团的纪律,对于违反团章规定的团员依章及时处理。

    (三)突出群众性根本特点,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

    8. 建立健全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工作机制。根据青少年学习、工作、生活的时间规律,改进团的领导机关上下班、联系青年、活动设计等工作机制,推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开放日活动。建立健全依靠青年推进工作制度,顺应团员青年民主诉求,加强基层团的民主建设,增强团员青年主体意识,通过召开青年代表会、青年恳谈会、工作通报会等,收集、整合青年的意见建议,确定年度或任期重大工作任务、重要工作项目,搭建让青年一起设计、参与、评议的工作渠道,提高青年对团的工作知晓度、参与度

    9. 建立健全促进广大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的工作机制。扎实促进青年创业,通过重点打造“赢在江西”“中国青年APP大赛”“青年电商大赛”、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等品牌项目,积极搭建青创空间、创业咖啡等青年创业孵化平台,充分发挥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担保作用,巩固拓展江西青创投资联盟的创投功能,不断深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充实壮大江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导师团,进一步夯实青年参与、企业家资助、金融机构扶持、团委搭建平台、职能部门支持的“五位一体”青年创业支持体系,激发和帮助青年开创事业发展新天地。推动建立完善支持青年创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深化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深入开展校园科技创新活动,激发青少年创新活力。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创新等活动,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创造一流业绩。

    10. 建立健全团的青年组织体系有效联系青年机制。加强青年联合会建设,创新组织管理体系,健全青联委员履职考核、激励和退出机制,完善市级青年联合会的自身建设和团体会员制度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成立青年联合会,推动青年较为集聚的行业建立青联组织。提高青联常委、委员中基层一线普通青年的比例,注意吸收部分青年社会组织骨干、新兴领域青年和普通群众中的优秀青年。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重点在进城务工青年、归国留学青年、蚁族、流浪艺人等新兴群体中建立青年社会组织,加强青联和青年社会组织的网络新媒体服务平台建设,全方位服务引导广大青年。加强对学联、学生会的指导,创新工作方式,调整组织设置,更好地联系服务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发挥青企协、青商会、青志协、预防研究会、青科协、青宫协、高校传媒联盟等团属社团的整合作用,拓宽团组织联系服务青年的渠道。

    11. 建立健全青少年对外交流交往机制。进一步加强走出去力度,以项目化运作方式,组织青年赴国内外深入学习考察交流。与兄弟省份,建立学习交流与合作机制。与港澳台青年组织,建立长效互访交流机制,推动港澳台青少年增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对江西发展变化的了解,吸引他们来江西创业就业。与海外友好城市青年组织,特别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友好青年组织,开展交流交往,促进海内外青年增强对江西的了解和认识,促进江西青年国际经贸合作。

    三、着力做强做活基层

    (一)调整关注点,把视线转向基层

    12. 坚持青年为本,增强服务基层意识。加强团干部政绩观教育,引导各级团干部牢固树立以青年为本、以事业为重的理念。调整考核评价机制,把青年需求和满意度作为开展和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 综合运用党政评价、团内量化评价、第三方测评等考核评价模式,将青年评议在市、县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中的占比提高到50%。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对务实进取、心系青年的干部,在选拔交流、推荐转岗、学习考察、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进一步推动形成良好风气。

    13. 坚持基层为重,推动团的机关“扁平化”改革。争取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支持,创新团组织设置和团干部配备方式。充实专业化服务力量,在基层团组织探索构建“共青团干部+青少年社工+青年社会组织人才+青年志愿者”的“四青”工作模式。在省、市、县团的领导机关,探索采取专职+挂职+兼职方式,打破年龄、学历、职级限制,从具有团学专兼职干部经验、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选好配强团的领导班子。面向基层创新工作人员遴选、使用机制,增强团的机关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和开放性。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加强社会工作力量的运用,通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志愿者招募等方式吸引社会工作人才、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团的各项工作。

    14. 坚持资源下沉,强化共青团资源保障。充分整合团内外资源,围绕志愿服务、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文明创建、“三留”人员关爱等,以资金运行为纽带,探索建立共青团工作项目运行机制。通过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用“共青团+社会+市场”的方式,广泛吸引和募集社会资金,撬动市场资源,探索设立、充实希望工程扶贫基金、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金、青年创业就业基金、青年志愿者基金,为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健全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和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科学评价项目资金运用成效。坚持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采取基层财政保障、项目化支持、争取社会资助等多种方式,改进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经费保障方式。

    (二)扩大覆盖面,使力量下沉基层

    15. 传统团建领域率先实现两个“全体青年”。不断巩固学校共青团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做好全团带队、推优入团、团员意识教育工作,加强高校团支部建设和中学、中职学校基础团务工作。加强初中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统筹,实现团队工作有机衔接。在初一、初二年级建立少先队组织,建立健全少先队团校、团课制度,做好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改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建设,以青工委为抓手改进团员较少、40岁以下青年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建设,在省、市层面推动在青年较为集中的行业和领域开展行业及系统团工委建设。全面推行城乡区域化团建,在街道普遍建设青年工作委员会,在乡镇持续建设直属团组织,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促,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

    16. 新兴领域团建实现重大突破。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采取自己建、联合建、引导好、“打楔子”等多种方式,大力实施“青亲伙伴”计划,充分发挥各级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孵化器”作用,以场所提供、骨干培训、项目合作、购买服务、智力支持等方式,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社会组织进行专业化、全方位培育,帮助他们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实现健康发展。创新新兴领域建团方式,采取建立团工委、派驻团建工作指导员、网格化分区建团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工业园区、行业协会、农村合作组织、驻外、网络等新兴领域和新生代农民工、自由职业者、新媒体从业人员等新兴青年群体团建工作,加强流动团员管理。

    (三)激发创造力,用创新活跃基层

    17. 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源泉。牢牢把握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思维定势,大胆改革创新。聚焦克服“四化”、保持和增强“三性”的改革总目标,重点在完善创新团的组织设置方式、完善共青团工作方式方法、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构建共青团长效工作机制上大胆探索实践,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中推动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系统梳理改革的具体任务,列出时间表、线路图、任务书,逐项研究推进,逐项抓好落实。

    18. 鼓励基层团组织大胆创新。鼓励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不等不靠、先行先试,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鼓励基层团组织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在全省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工作品牌和经验。加强对基层创新典型的总结推广,把点上经验变成面上做法,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推动形成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19. 激发团员青年创新活力。深入开展各类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年立足岗位、比学赶超,增强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激发创造潜能和创新活力。弘扬志愿精神,激发形象活力,完善内部志愿机制,拓展外部志愿领域。构建和谐氛围,激发文化活力,从加强文化建设凝聚青年、焕发学习热情激励青年、开展献计献策引导青年、搭建活动平台活跃青年、对接信息建设沟通青年等方面,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和谐互动的青年文化氛围。完善青年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完善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培育青年科技创新社团,支持和鼓励青年参与创新实践。

    (四)保持长效性,健全机制巩固基层

    20. 健全联系青年机制,强化与青少年的伙伴关系。大幅度提高各级团的常委会、全委会中基层代表比例。加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下基层力度,建立健全团干部基层联系点、下沉基层、“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等制度。团省委机关实行“8+4”“4+1”运行模式,每年部分干部在机关工作8个月、在基层工作4个月,在岗干部每周在机关工作4天、在基层工作1天,带头深入青年、服务青年。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每名专职团干部经常性联系100名左右不同领域青年,每名兼职团干部直接联系10名左右普通青年。探索推进团代表和委员建议交办跟踪工作,完善青年评议制度。

    21. 完善服务青年机制,提升团组织服务供给能力。坚持思想引导、需求服务、诉求表达、情感交流与组织吸纳相结合,强化互联网思维,提升团组织服务供给能力,打通服务青年的“最后一公里”。线上,建好“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全团各领域、各战线工作全面融合、无缝对接,在平台上“安家落户”,整合全省上下各级团组织工作力量,“众筹”团内团外各类服务资源,实现对青年的直接联系、直接引导、直接服务。线下,建好“青年空间”综合服务平台,推动12355平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杜鹃花爱心小屋等共青团传统平台转型升级,通过多种形式,推动2018年底全省100%的城市街道、60%的乡镇建成1个以上“青年空间”,打造服务青年的“共青团门店”。按照“互联网+共青团”的总体格局,推动网上、网下工作平台与阵地深度融合,为青年创业就业、成长成才、婚恋交友、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切身需求提供精准服务增强团组织与青少年的黏性,着力打造“身边的共青团”。

    22. 夯实权益维护机制,社会化、组织化、法治化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拓展维权工作内涵,从受保护权、生存权,扩展到发展权、参与权等,从以未成年人为重点,扩大到全体青少年。夯实利益诉求收集机制,进一步畅通“青年之声”平台、共青团法律维权服务平台、12355服务台等各类渠道,广泛收集青少年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诉求,让青少年在权益受到侵害的第一时间想到共青团。夯实个案维权转接机制,充分发挥省“预青”专项组的统筹协调和公检法司等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以及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等社会专业力量,将收集到的利益诉求及时转接至相关单位,第一时间予以反馈解决。夯实数据分析研判机制,组织专业力量定期对青少年利益诉求进行大数据分析,形成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推动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夯实权益呼吁代言机制,通过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参与青少年相关立法等渠道,动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呼吁,进一步畅通共青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化渠道。夯实社会热点介入机制,针对与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有关的社会热点事件,迅速作为、主动介入,开展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紧紧依靠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

    23. 不断推动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协助推动各级党委将共青团工作列入党委工作总体格局,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强化党对青年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双重领导体制,推动建立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按程序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同级党组织在团的重要工作部署、团组织换届、干部选拔配备、干部推荐输送等方面与上级团委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争取党委支持,改进团干部选用管理工作。发挥团的各级领导机关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把团建纳入党建总体规划,争取党组织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阵地共享、工作保障等方面对团组织支持带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向团员青年开放,推动群团组织工作和服务阵地共建共享。推动市、县两级团委主要负责人进入同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县级和县级以下团委书记按党章要求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制度。推动省、市、县将团建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建立组织部门与团委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合考核反馈机制。

    24. 不断发挥在政府青少年事务协调机制中的建设性作用。以制定《江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契机,推动与青少年相关的政策制定与实施,形成各方面服务青少年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推进青少年工作。积极参与政府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推动建立与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协调联动等工作制度。健全稳定规范的共青团工作经费保障和增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将共青团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适当增加县级团委人员编制。打造青年智库,汇聚一批青年专家学者为政府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青年需求做好代言。推动把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列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计划,把青年群众工作列入各类干部培训课程。

    25. 不断推动强化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法治保障。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题调研”活动,将“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贯穿全年,将其打造成为共青团参与协商民主的常态化、制度化渠道。针对具有普遍性、长远性的青少年问题,适时提出立法建议,促使《江西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青少年相关法规进入立法程序。加强共青团组织自身的法治化建设,在团内强调依法办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律专家定期向各级团干部讲授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共青团干部的法律素养。在县级以上团组织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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