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基本信息真实合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学籍信息的内容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学生学籍信息,主要是指在籍学生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
二、学生变更学籍信息的情况
学生申请对学籍信息进行变更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补全信息,即完善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
第二种情况是信息纠错,即对高考录取过程或录取前发生的错误信息进行纠正;
第三种情况是更改信息,即学生在校期间更改已经注册的学籍信息。
学生申请变更个人身份资料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属实,并承担因变更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三、学生变更学籍信息的程序和时间
(一)学生登陆澳门十大信誉网赌大全教务管理系统对本人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如无误,则按要求进行确认。如有属于基本信息变更三种情况之一者,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初审符合变更条件者方可领取、填写《澳门十大信誉网赌大全普通本专科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审批表 》,并将证明材料一并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将基本符合变更条件的学生信息报送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审批。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教务处将变更后的学生基本信息正式备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确认变更。省教育厅审核未通过者,维持原招生录取信息不变。
(二)学校只受理在校生的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五月份。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因核查重名重身份证号新生信息的需要,第一学年不予变更任何信息。
(四)学生在毕业学年之前未提交变更信息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按原招生录取数据进行学年注册及发放学历证书。
(五)学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核查本人基本信息,则视同确认,学校按原招生录取数据进行学年注册及发放学历证书。
(六)学生信息变更的资料经审批备案后,学校不再受理学生再次变更的申请。
四、学生申请变更学籍信息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澳门十大信誉网赌大全普通本专科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审批表 。
(二)信息修改后的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姓名者新户口簿上需体现曾用名。
(三)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正式户籍证明。
(五)高考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人信息更改情况说明。
五、本办法若有与国家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文件相冲突的事项,则以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
六、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澳门十大信誉网赌大全教务处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